星期三, 2月 14, 2007

學習

一直自以為明白什麼叫學習,來到這裡,方知要學懂,什麼才叫學習。

正在上一課Foundation of production,導師今天花了兩小時,go through了一次申請拍攝資助時如何計劃財政開支,同學都打醒十二分精神聽書,因為都不熟悉英國的「遊戲規則」,早兒當然是萬二分投入,每一項人工如何計算、什麼時候要請什麼人,什麼崗位的工作是什麼,還要了解英國的「強積金」計法、運用音樂、資料片的版權處理...都是早兒一直想學的東西,也雖然在電視台工作過,可是學起來一點都不是心應手,因為各處鄉村各處例,好像甲村的村長負責應酬交際,到了乙村,卻發現村長是個公僕,打掃餵豬都是他幹,其崗位亦不是村長,而是叫「村僕」。

早兒還是慶幸曾經在電視台工作過,也曾經處理公幹的賬目,可是在英倫很多東西就算是名稱一樣,內裡的含義完全不同,英國人的做事方式一點都不即興,因而工序細緻,單是新的名詞已經一大堆,還有不同的價目,不同的規矩,要是沒有在英國工作過的人,難以在短短幾課把這些完全消化,但經過了幾課後,我開始希望自己學習,體會另一種文化,而先不加上判斷。英國人尤其重視版權,所以有關的法律問題,導師還是多次重申,上課期間,我偶爾看看身邊的內地同學,忽然很想知道,他們怎麼接受這一套,因為內地人對版權的重視程度還沒有普及,(我認為而己)。

有一次導師說,要是你作了一首歌、或寫了一個拍攝計劃,想要把它登記為你的版權,只需在作品上寫上「copyright」,放入信封把它寄給自己,郵戳上的日期便是版權的生效日期,往後要是有人把它「翻版」,跑上法庭就可以出示這份郵件上的郵戳,証明是你先行的創作者。聽來有點不可思議,我舉手問了一遍:為什麼這樣就可以說我擁有這個版權?導師只是重覆一遍,並沒有解開我的疑團。另一位同學再問:那只要我找一個已有郵戳的信封不就可以說是自己的版權嗎?

當時早兒覺得她正好問了心裡的疑問,誰知這問題惹得哄堂大笑,導師說:你必須把作品的信封封口,寄回自己後不能拆開。

算是明白,可還是覺得有點兒嬉。

或許我不是要學習一樣全新的東西,而是學習從另一個框框看東西。

拍攝總是錯漏百出,有時回到剪片房一看,方知「米高峰」的感應度調較錯誤,聲音質素完全不可接受,那時候找技術員「救命」,多半先聽到的是他們微微一笑,安慰說:學習就是犯錯,犯錯就是學習。

說得好,只是當刻氣上心頭,想到一天辛勞結果泡湯,這一句話難以嚥下。但事過境遷,再想起時,亦同意學習就是犯錯,因為最令人深刻的,往往是錯誤過後的反省。很記得有一位朋友說過,工作上人人都怕犯錯,但想深一層,最可怕的是犯了一個無法彌補的錯,要是還可以彌補,犯錯倒並不可怕。

說的對。學習對自己寬容一點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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